关于做好庆祝建党102周年暨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工作的通知
老金范文,海量公文素材资料,下载网址:www.laojin123.com,润笔请加微:liaoda199。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充分展示广大党组织和党员在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项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人心、鼓舞士气,激励街属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有为,根据《长沙市党内表彰工作实施细则》(长发〔2018〕27号)有关规定,经街道工委研究决定,对全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周 永 第一副组长:谭 言 副 组 长:谭 旦 刘 辉 彭勇智 黄英廓 周 晗 王 燕(常务) 彭 彬 二、表彰项目、名额及评选范围 (一)优秀共产党员(78名)。评选范围为街道全体党员,除直管党员外,表现优秀、成绩突出、作用发挥显著、群众认可的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等在地党员也可纳入评选范围。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20名)。评选范围为全街各级党组织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主要评选社区(村)、两新党组织和街道机关事业单位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11个)。评选范围为全街各级基层党组织。 三、评选条件 表彰对象应当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优秀共产党员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具有很强的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 2.带头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4.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湘江新区党工委、街道党工委决策部署,密切联系群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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