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三大纠纷”事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
老金范文,海量公文素材资料,下载网址:www.laojin123.com,润笔请加微:liaoda199。 某县“三大纠纷”事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 某县“三大纠纷”事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 一、应急处置流程图 二、应急响应程序 (一)信息报告 纠纷发生地责任单位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维稳工作,并及时向县“三大纠纷”应急处置指挥小组报告纠纷的基本情况,县“三大纠纷”应急处置指挥小组接报后,视情况提出指导建议或采取现场协助等方式尽快解决事件纠纷。若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纠纷有进一步激化可能性的,发生地职能部门要迅速报110、120,采取措施,展开抢救工作。 (二)分级响应 根据所发生的“三大纠纷”事件的社会影响大小、人员伤亡程度及冲突规模,现将响应级别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一般(Ⅲ级)等三个级别。纠纷发生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要立即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并查清纠纷情况,做出纠纷等级判断,若发生的“三大纠纷”事件等级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级别时,应立刻报告县“三大纠纷”应急处置指挥小组,由领导小组向各成员单位指挥下达应急指令,并启动预案,及时开展应急工作。 (三)指挥协调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要立即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责任单位,按照预案,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开展“三大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针对较大、重大群体性事件,事发地向人民政府与政法委、县司法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公安分局、宣传部、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召开紧急会议,分析研判、协商解决方案,齐抓共管,防止失态扩大。 (四)应急处置 1.轻微案件发生后及时调解(Ⅲ级纠纷),做好稳控工作。 各村(区)民委员会及其人民调解委员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三大纠纷”的调解工作。凡当事人自行协商和解不成或经村(区)民委员会及其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两次以上无法协议解决的,应当引导当事人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调解申请,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主管职能部门(信访综治维稳中心、司法所、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水利站、林业站)牵头负责调解的具体工作。 对争议双方不在同一乡镇的“三大纠纷”,该乡镇的当事人先提出调解申请的,由先提出调解申请当事人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受理,受理后函告知会对方当事人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并负责组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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