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融资管理制度
C "-//W3C//DTD HTML 4.0 Transitional//EN">
@page { size: 8.27in 11.69in; margin-left: 1.25in; margin-right: 1.25in; margin-top: 1in; margin-bottom: 1in }
p { line-height: 115%; text-align: justify; orphans: 0; widows: 0; margin-bottom: 0.1in; direction: ltr; background: transparent }
p.western { font-family: "Calibri", serif; font-size: 10pt; so-language: en-US }
p.cjk { font-family: "??"; font-size: 10pt; so-language: zh-CN }
p.ctl { font-family: ; font-size: 12pt; so-language: ar-SA }
国有企业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融资行为,加强融资管理和财务监控,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债务风险,维护集团整体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融资活动应符合集团短、中期战略发展规划。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和子公司。
第二章
组织和职责
第四条融资管理部是集团公司实施融资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1)完善集团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2)集团公司融资活动的策划、论证与监管;
(3)审核子公司重要融资活动,并提出专业意见;
(4)集团对外担保的审查论证;
(5)对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活动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第五条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负责融资活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
第六条集团董事会负责集团公司融资项目的审批和子公司融资项目的审核。
第三章融资决策管理
第七条集团融资管理实行审核制、审批制和备案制相结合的方式。
第八条实行审核制的融资活动包括:
(1)子公司权益性融盗:
(2)子公司年度融资计划以外的债务性融资;
(3)……
试读结束,开通会员文档无限下载使用
微信支付